訴諸媒體

財團吃人肉!地政當幫兇!
史上最離譜鑑界:(104_05_13 --> 106_05_26(地號259-1鑑界))
三塊合起來不到一甲的土地,竟然兩年還測不完!

媒體報導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43hYyIdlWRQ&feature=youtu.be

系爭土地:
我方:59 259-000 259-001 260-000
對方:原(264-000)  分割為(264-000 264-001 264-002)
      新(264-000)再分割為(264-000 264-004 264-005)
原由:
對方未經公家機關鑑界,徑自開挖我方土地,經我方制止,對方竟稱經東勢地政事務所介紹私人測量公司[據聞為地政所退休人員開設]鑑界二次完成,沒有侵占我方土地,完全不理我方抗議阻止,後來經第號59地主告知,第一次丈量在原共識位置,第二次才大量偏移!
後來(104_05_13)(地號264_000地主申請鑑界)東勢地政事務所竟然按之前(私人測量公司)基準點施測!結果大擺擺烏龍!
將東西,南北向,各偏移數公尺(見附注一)!
以致 59 號地目【田】之平地,一半跑到山陵上(見附注二)!
     259-001 原邊界為山谷,竟然跑到半山腰(見附注二)!
     259-000 260-000 水果園亦遭到侵吞數米(見附注五)!
當時我們強烈質疑,測量員說:我們的工具附GPS非常準,絕對沒有問題,不理會我們的抗議。另一位女測量員則說:(104_06_04)59地號林清棟有申請測量,可等測量時再跟(測量員)說這個有問題,他們會修正(並說他們是潭子所來支援的沒有權力),如果還不能解決再申請再鑑界!

104_06_04(地號264_000地主出錢幫地號59申請鑑界) 東勢所來了僅虛晃一招未測量。
104_06_16(地號59第二次鑑界)東勢所測量員說:潭子所測量點,東勢所是平行單位不可移動(台中所才有權利移動),要求我們針對有問題樁點申請再鑑界。

經諮詢業界,思量東勢所可能有問題,為免落入圈套,故不再應東勢所所言(僅申請再鑑界有問題樁點)而是申請[鑑界我自己的土地]。

 

 


104_07_13 第一次陳情市長(見首頁)。
104_07_14 並決定申請[鑑界我自己的土地],中間東勢所百般刁難,在我堅持主張這是我的權力,並提示已陳情市長之資料下,東勢所勉強接件。
104_09_23(地號259-001,260-000第一次鑑界)東勢所來了僅虛晃一招未測量。
104_10_21(地號259-001,260-000第二次鑑界)東勢所僅測量東側,並說:潭子所測量點,   東勢所是平行單位不可移動,要求我們申請再鑑界。
104_10_23 無奈只好申請[再鑑界我自己的土地]。
104_10_30(地號259-001,260-000第三次鑑界)東勢所來了僅虛晃一招再無回應。

歷經半年東勢所置之不理(104_10_30 至 105_05_01)。
經請教他縣市地政局人員,告知只能陳情市長壓他,只好再陳情市長。

105_05_01 第二次陳情市長。
105_05_18 東勢所一樣虛晃一招,派員說明,再來就石沉大海。

一拖又是二個月

105_06_28不得已只好求助”中興測量公司”測繪完整地圖(見附注O)。

105_07_25第三次陳情臺中市政府-市長信箱(網路)。 
105_07_25 另寫Email給台中局負責人蔡 O O先生(附件中興測量成果) (見附注六)
 
承辦人這才動作!
原以為可以順利解決,怎奈他還是昧於事實,僅小部分調整南北向偏移(見附注一)。
至於東西向侵吞事實,完全置之不理,還叫我拿權狀到東勢所改小點就解決了(見附注七)!

依據中興測量結果(見附注五)
地號259-000 :
面積短少(3602-3362=240平方公尺).
面積誤差(3602-3362)/3602=6.66%

另外依據:內政部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
https://easymap.land.moi.gov.tw/R02/Index
查詢可發現(59 ,259-1 )土地位置明顯重疊(見附注四)
地政局還硬掰說:僅供參考!

事實是【內政部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】圖資均為地方地政事務所,測量結果上傳所建立,代表現況,何來僅供參考!
而且【內政部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】圖資 與 中興測量公司按地政局所釘界標記錄結果完全相符!

最後結論:
顯示地政局早知鑑界有問題,卻不願處理,一在護短,一再推託!將老百姓的財產不當一回事!

 

 

附註(O)_加註(附註一,二)